江苏省原定于2021年9月11日举行的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因疫情防控停考,日前,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发布《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》,江苏考区停考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。已报名成功的考生无需办理退费,报名费会退还至原支付账户。通告具体内容如下:

 
江苏省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停考通告
 
关于调整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江苏考区考试安排的通告

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,经研究,调整江苏考区2021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安排(原定9月11、12日举行),施行停考。在江苏考区报名成功参加2021年度该项考试的报考人员,所缴纳的报考费用无需另行提出退费申请即退还至原支付账户,参加2020年度考试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。

因停考给您带来的不便,敬请谅解。如有疑问,请咨询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热线(报考地区号+12333)。
 
江苏省人事考试中心

2021年8月24日

原文网址:http://jshrss.jiangsu.gov.cn/art/2021/8/24/art_57268_9984979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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